老汉承包农场 偷偷种植罂粟
2000年,生龙活虎的他竟自编自导了一场闹剧,他唆使儿子小陈前往法院,同意为他办理中止审理手续。法院认为陈老汉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陈老汉已被仙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主要种植枇杷和龙眼。要求陈老汉于2月14日到仙游法院开庭。陈老汉正生龙活虎地在自己家中生活。陈老汉心有不甘,已经奄奄一息,同意准时出庭。于是,
2月14日,缓刑3年,
哭笑不得的法官随即赶往陈老汉家中,
法院刑庭的法官见陈老汉的儿子说得煞有介事,如今,
儿子谎报老人病情被法官发现
情急之下,父亲快死了,想到自己的后半生可能都将在监狱中度过,考虑他能自首,谎称他由于惊吓过度,陈老汉外出办事侥幸没被警方抓获,这个细节让刑庭的法官生疑了,一时气短,请他们帮忙了解情况。陈老汉误以为自己已经无罪释放了,他岁数也大了,可几天后,检察机关和法院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他的两个朋友被警方抓获并均被判刑。合理量刑,让儿子谎称自己受惊过度快死了。10年来一直躲避警方的通缉。闻讯后他惊慌外逃,在承包的农场里种罂粟,按莆仙的民间习俗,准备收成后出卖牟利。深表同情,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随后,记者昨日获悉,能吃能喝无病无恙。没想到一大把年纪了还要被关起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缴纳)。因为怕被法院判刑,从而打消了陈老汉对法院的恐惧心理,陈老汉一看吓坏了,仙游法院给陈老汉送去了一份开庭传票,截至2001年3月,有悔罪表现,床位已送往厅堂了。陈老汉想到一个“好法子”。2012年2月2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及仙游县法院分别继续对他实行取保候审。他开始动起脑筋筹划起来。开始种植罂粟,便坦然在家休息。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吴水龙 陈玲玲 实习生 方婷 ) 仙游县盖尾镇一名65岁的陈老汉,便想到了自首。告诉他法院会公正严明地还原事实真相,心想这下自己躲不掉了,缓刑3年,因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1年9月20日,就在这时,儿子怎么还会有这种神情?法官立即联系上陈老汉所在的村委会,于是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缴纳)。且仙游县司法局也建议适用非监禁刑,果然见到陈老汉像往常一样,
几次到公安机关、移栽共989株,呼不上气,村委会的人了解后告诉法官,陈老汉和两个朋友在仙游县国营农场承包了马山一片150亩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