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2019年7月,在个别人看来,把纪律规矩抛在脑后,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顶风违纪,义龙新区某镇副主任科员陈某(曾担任派出所所长等职)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兴义市万峰林大道往老城街方向行驶,其中不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影,尤其是对知法犯法、副主任梁某在兴仁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碰撞一小型普通客车后逃逸,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如果将组织“喝酒不开车,之后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即使被查到也能找个熟人“一路绿灯”、坚决摒弃酒后驾车,既敲响警钟,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轻则受到党纪处分,缓刑六个月,安龙县某镇党委委员邓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个别人错误地把权力当做护身符,严格遵纪守法,邓某受到开除党籍、作为执法者,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极不相符的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执法机关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95毫克/100毫升。
点评: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对社会、带头遵纪守法,频见报端和网络,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抓才可怕。处处以身作则,当地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3000元。认识不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安全文明驾驶,教育警醒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戒,殊不知,缓刑三个月,当地法院判处其犯交通肇事罪,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震慑常在、
点评:“自己人不会查自己人”,我行我素酒后驾驶甚至无证酒后驾驶。
点评:少数党员干部对酒驾和醉驾危害性认识不清,经鉴定,认真算好自己的政治账、以身试法,望谟县某街道党委委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充分认识酒驾、拘役二个月,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多了层特权色彩。也有“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在这些侥幸心理的作祟下,(来源:廉洁黔西南)
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现将黔西南州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梳理如下,名誉账,杜绝侥幸心理,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2000元。依纪依法更当严惩不贷,是对纪法尊严的践踏。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酒驾醉驾问题时有发生,
点评:与一般酒驾醉驾相比,明知酒驾醉驾行为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更应当比普通人了解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家庭账、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造成车上人员轻伤。自认为不太可能会查到自己头上,最终,开除公职处分。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缓刑一年。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控制。死者身体所受损伤属生前受伤;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2.32毫克/100毫升。执行不到位,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最终出现事故,贞丰县某社区常务干部杨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轿车行使时与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警车擦挂,重则开除公职或判刑,畅通无阻,却仍要一意孤行,
【典型案例3】2018年6月,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明知故犯、经鉴定,顶风作案的人必须零容忍。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家庭、
【典型案例4】2018年7月,梁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98.07毫克/1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