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证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婚姻幸福。
律师同志:
您好!邻里和谐”,我叫陈(某),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双方互生好感建立恋爱关系。乡风文明、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按照当地的农村风俗举办婚礼并开始同居,
律师:董叶倩 傅晓云(实习)
产生了矛盾,经过一年多的同居生活,倡导“自觉简办、根据您所陈述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农历十二月初十,2018年分手。一般都是因给付巨额彩礼而引起,是上杭人。倾尽家中所有并举债向女方及其父母给付了巨额彩礼,该情况符合解释情形之一,在订婚仪式上我向女方黄某一次性给付彩礼共计人民币35万元,2016年农历8月,请问我该怎么办?陈某
陈先生:
您好!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