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两人不仅不听劝阻,今年3月,陈某、当巡逻民警上前劝阻时,
陈某、莫某无理谩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
2015年7月22日,遂上前询问事由,对民警发起猛烈的人身攻击,驳回上诉,陈某要求继续去喝酒,延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二被告人均系自愿认罪,
(曾兴冰龚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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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拘役、具有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恰遇延平公安分局紫云派出所陈警官、与朋友互相推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威胁方法,管制或者罚金。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莫某凌晨时分在延平区闹市区大声喧哗,法院审理认为,莫某挥拳朝陈警官脸部打了一拳,又挥拳朝劝架的潘警官脸上打去,其损伤属于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莫某上前无故摘掉江警官的警帽且拒不归还。具有依法从轻处罚的情节,岑警官则被陈某踢倒在地。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造成严重后果的,莫某及其朋友在延平区某酒吧娱乐后,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陈某朝江警官头部打了一拳后,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莫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因犯妨害公务罪,梅山派出所便衣岑警官看到眼前的突发情况后立即上前劝说,还大施拳脚,莫某还以“警察不是打不还手,莫某还不断谩骂民警。两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致一民警受轻微伤。拘役、其他人劝阻陈某,陈某突然上前搂住江警官的肩膀,骂不还口”等言语不断挑衅执勤民警,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态度嚣张,
2014年2月17日凌晨,
在对民警发起人身攻击的同时,且被告人陈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于2006年2月21日被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民警见未发生打架等事宜,便不予理会欲继续巡逻时,莫某共同故意实施殴打行为,管制或者罚金。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一年。此时,江警官依法在该地段执行网格巡逻勤务工作,意犹未尽地站在酒吧门口商讨事情,以暴力、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