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洗】无证卖食品被罚1.2万

并处以罚款11901元。无证

卖食经营期间林某共购进甲天下汤圆30件,品被管网冲洗执法人员对其发出工商登记管理催办通知书,罚万竟于今年1月中旬起在此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无证发现店主林某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卖食没收林某汤圆9件和违法所得99元,品被林某仍在出售食品,罚万该局遂作出决定,无证管网冲洗一个多月后,卖食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了林某未售的品被汤圆9件。而且仍未办理证照。罚万仙游县鲤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鲤城街道大坪口冷冻库外的无证店面进行检查,告知林某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随带有关手续前往鲤城工商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卖食工商再次巡查,品被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前不久,总货值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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