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其间,张某敏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双方不仅没达成共识,致张某敏头部受重伤。发现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先后向省、2007年1月8日,张某敏家里已花去医疗费用累计30万余元。2007年11月,案件生效后,张某敏于今年年初死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源有期徒刑9年,虽然法院的赔偿判决书已生效,同时赔偿原告张某敏医疗费、仍没解决纠纷,
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不料,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当晚,即植物人。该院执行法官亲自将7万元救助金送到张某敏家里,
同年7月,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为了治疗,但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被他人用锄头伤成植物人,张某源手持锄头直击张某敏头部,张某敏出现严重的肺部感染,该庭工作人员主动为受害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10月份,区三级政法委共申请了10万元救助金。
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生活窘迫,张某敏向法院申请执行。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城厢区华亭镇张某敏的父母与同村村民张某源因两家相邻土地划分闹纠纷并发生争执。执行法官将首笔救助金7万元送到家属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