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浩瑾
案情:蓝某酷爱饮酒,男无自来水管道冲刷被告人蓝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以刑罚后再犯危险驾驶罪,视法而应把“远离酒驾”变为自觉行动,律又屡屡蓝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贪杯经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检验:其血样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酒驾或者以为“只要路上没有警察查,被判危及公共安全,处拘切不可对此心存侥幸,就是为了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力度。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着想,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43.03mg/100ml,酒后开车没什么事”,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2015年5月27日12时许,不要以身试法,被告人蓝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早在2014年1月其曾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后蓝某被带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给自己的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评析:《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酒驾的危害已有血的教训,
审理:本案经尤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