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古昌)
南州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南州对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含在校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且无工资性收入的对残残疾人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2000元,参加统招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含本科生、学费发票、学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
此次补助需提供残疾人大学生、父(母)《残疾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学费资助年限从申请日期起算至毕业日期结束。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新区)户籍、不享受本助学补助。黔西南州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圆梦大学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黔西南州对2020年录取大学的残疾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为进一步促进全州残疾人教育扶贫工作,参加2020年统招考试的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在校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且无工资性收入的残疾人大学生;符合以上条件,缓解家庭困难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的教育负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但父母属于行政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困难企业)的职工,《残疾人证》、